配偶家暴 保護令有用嗎?
什麼是家庭暴力?哪些情形可以聲請保護令?
1.依照本法第2條規定,所謂的家庭暴力,是指「家庭成員間」
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。而身體上不法侵害行為
,如:毆打成傷、身體上之虐待、性侵害等,精神上之不法
侵害則如實施恐嚇、威脅、精神上之虐待、經常性的言詞侮
辱等。
2.而所謂「家庭成員」依照本法第3條規定,包含下列各員及其
未成年子女:配偶或前配偶、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、家長家
屬或家屬間關係、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、現為或
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等關係。
受關注的法律問題:
| 民事訴訟-是否一定要請律師? |
| 家事非訟事件-法院審理程序 |
580法律網 是律師的網站 歡迎提出諮詢 580法律網
580法律網是律師的網站,已經有 8千多的法律問題在這裡得到幫助。
站上190餘位律師,民眾可以簡單的得到初步的免費法律諮詢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