沒什麼大不了的小傷 也算是普通傷害罪嗎? 普通傷害罪是指傷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,例如: 1、徒手或持桌椅、木椅等打傷他人。 2、從高樓丟下石頭、玻璃杯打傷人。 3、將有細菌髒水加入果汁給人食用,使人腹痛、下痢。 4、以橡皮筋、鐵絲製成彈弓朝人射擊成傷。 580法律網 是律師的網站 有190 餘位律師 推薦律師 【免費法律諮詢】【律師的網站】 580法律網是律師的網站,已經有 8千多的法律問題在這裡得到幫助。 站上190餘位律師,民眾可以簡單的得到初步的免費法律諮詢。 歡迎提出諮詢 580法律網 歡迎提出諮詢 580法律網...